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问责之一
用好问责这个利器
起源: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颁布功夫:2016-12-12 08:00
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律例,凝固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际创新成就,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造度遵循。此刻已是年终岁尾,要依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当真盘点,看看失责必问是否成为常态,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。
造订执行问责条例,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的重要部署。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,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任,用权受监督、失责必查究。对共产党人来说,没有脱离责任的权势,党和人民赋予权势的时辰,更是压上了责任,权势有多大,责任就有多大,担任就得有多大。在权势和责任的关系上,责任总是排在第一位;在使命与权势的关系上,始终是使命为先。厘清权势、责任、担任之间的关系,把权势与责任、使命与担任对应统一路来,是十八届党中央治国理政、管党治党的鲜明特色,是党的建设理想的一大创新,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在对峙中深入的具体体现。
没有问责,责任就落实不下去。当前党内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,其中凸起的一条就是使命意识弱化、担任心灵缺失。有的辅导干部只想要权势、不愿担责任,组织委以重任时当仁不让,但干工作却不担任不掌管,出了问题就溜肩膀、推诿责任;有的搞好人主义、一团和气,对管辖领域内辅导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心知肚明,却就是不品评不汇报,等干部被审查了还说“感应很惊讶”,或者马后炮地说“早就发现有问题”,不自觉查抄、不自动担责,甚至连一句自我品评都没有。有权势无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。若是辅导干部不担任不掌管,我们党就无法战胜风险挑战,全面从严治党也无从谈起。十八届党中央综合使用传递曝光、调整辅导班子、组织处置、执纪审查、纪律处罚等多种方式步骤,对辽宁系统性拉票贿选案等典型问题端庄问责,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倔强刻意和失责必问的鲜明态度。
问责是端庄党内政治生涯、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险。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关于新局势下党内政治生涯的若干准则》,明确划定对不担任、不作为、周旋塞责的干部,必要时赐与组织处置或党纪处罚,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端庄追责。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》要求,对不推广或者不正确推广党内监督职责的,遵循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等划定处置。问责条例与这两部党内律例相互响应、相互配套,主张就是要把尊敬党章、贯彻准则和条例,同执行党纪处罚条例、问责条例等党内律例贯通起来,开释造度蕴含的力量,做到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。全面从严治党,严就严在刚性执纪,不能高高举起、轻轻放下,要以常态化的问责,唤醒责肆意识、引发担任心灵。